徐钧,字秉国,号见心,兰溪(今属浙江)人。以父荫为定远尉。宋亡不仕,金履祥尝延以教授诸子。精于史学,曾据《资治通鉴》所记事实,为史咏一千五百三十首。今存《史咏集》二卷,五代部分已佚失。事见本集附许谦、黄溍、张枢序,清光绪《兰溪县志》卷五有传。 徐钧诗,以《宛委别藏·史咏集》为底本,校以《续金华丛书》本(简称金华本)。
孙泰者,山阳人也,少师皇甫颖,操守颇有古贤之风。泰妻即姨妹也。先是姨老矣,以二子为托,曰:“其长损一目,汝可取其女弟。”姨卒,泰取其姊。或诘之,泰曰:“其人有废疾,非泰不可适。”众皆伏泰之义。
尝于都市遇铁灯台,市之,而命洗刷,却银也,泰亟往还之。
中和中,将家于义兴,置一别墅,用缗钱二百千。既半授之矣,泰游吴兴郡,约回日当诣所止。居两月,泰回,停舟徒步,复以余资授之,俾其人他徙。于时睹一老妪,长恸数声。泰惊悸,召诘之,妪曰:“老妇尝事翁姑于此,子孙不肖,为他人所有,故悲耳。”泰怃然久之,因绐曰:“吾适得京书,已别除官,不可住此,所居且命尔子掌之。”言讫,解维而逝,不复返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