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澹拂楼阴,轻笼木末,暗催秋暮。将开又合,只傍夕阳村墅。
任长空、片云自飞,等闲肯逐西风去。向水亭山馆,千丝摇飏,为谁留住。
何处。乡园路。但断梗飘蓬,易牵离绪。年光过眼,消得几番炊黍。
赋郊居、尘鞅未闲,耦耕旧约人在否。忍相看、数点霜枫,冷红鸦外舞。
昔我所居,巨室高门。或出或处,笑傲乾坤。终日熙熙,省定晨昏。
致君泽民,兹志常存。
今我所居,圭窦荜门。俯首折腰,如坐覆盆。终日譊譊,形弊神昏。
死所未知,旧事谁论。
人亦有言,祸福无门。忠孝弗著,淫侈实繁。天其罚我,我又奚怨。
傥谨言行,或反丘园。作为此诗,以告同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