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宜春院外杨柳轻拂低垂,伴着那春风扭摆着腰肢。
那御河之上的红栏桥畔,多少情人在此伤心别离。
注释
⑴杨柳枝:词牌名,七言绝句之一体,四句三平韵。
⑵宜春苑:古代苑囿名。秦时在宜春宫之东,汉称宜春下苑。即后所称曲江池者,唐代为教坊乐妓所居之地,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。长条:指细长柔软的柳枝。
⑶舞腰:比况之词,状杨柳细软若舞腰。
⑷玉人:美人。肠绝:一作“肠断”。
⑸赤栏桥:长安城郊桥名,后多泛指男女或朋友相会之处。
起句,点明咏柳本题。“宜春苑外”四字,点出杨柳所在之地。“最长条”三字,简约的勾勒柳枝的“长条”形状。柳,向以“垂柳”为美,冬去春来,发芽抽枝,很快长条拂地。因而咏柳的作品,总是渲染柳条的柔长。温词言柳,也先写其“长条”,既将柳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主要特征表现出来。而着一“最”字,分明已将人的观感溶于其中。那么,词人不写其他花树,却独言柳,可能只是因为柳的“最长条”,或是另有别的什么原因。但仔细分析即可知,细长柔软的柳条,最能勾起人的离情别绪。柳条随风摇摆,与人难舍又难分,好像还有许多惜别的话,没有说出来,饱含着激情。细细地柳丝,似人的情思。因此,描摹柳的“长条”,已暗示人的伤怀,以物喻人。紧接“闲袅”句,承首句,咏柳枝柔细而俏美的样子。美人舞腰纤软,用以媲美杨柳树枝在春风中舞动的轻柔美妙景象,十分生动可爱。“伴舞腰”,其一“伴”字,描摹柳条与春风结“伴”,即与春风共舞 ,拟人化手法更为浓重,甚得物之神韵。自然地引起下文“玉人”的感怀。
三、四句,借柳而赋离情。说“玉人”肠绝,表明她的悲伤;而用虚词“正是”蝉联,便与首句“最”字挽合,既有开合震荡的节奏感,更强化了此句与上两句之间的一意贯连,即标明,正是春风中摇动的柳条,牵惹起“玉人”的离情别绪。至此,感悟伤怀的题旨充分表露,唱叹之间,使物我无间。“一渠春水赤栏桥”,再以景结拍。此句,表面来看,正与首句景色相合:宜春苑外,碧水红桥,映衬绿柳,为画面增添许多春色。这景象,明丽可人。但是,联系上片“玉人肠绝”,便显然可见眼前景含无限情。作者借“桥”的意向,喻示桥头折柳送别,令人肠断,像汉人送远行者至灞桥伤别一样。故“赤栏桥”一经温词采用,便顿现光彩,使得后世亦常用以描写离别情境。而“一渠春水”的意向,既比拟愁如春水,也象征别易会难、别情无奈,“恰似一江春水流”,空留感伤。
这首《杨柳枝》在艺术上很有可取之处。言简意深,咏物与写人和谐地结合,不露一丝痕迹,形成景与人统一的意境。“正是玉人肠绝处”,在写柳之可爱以后,结合写了古代的女性,既丰富了咏物的内容,又创造了不同的意境。作者客观地咏物写人,春风、春水、赤栏桥,却皆染上离人的意绪,读来令人感慨,读者从中自可领略所咏之物的形象,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情感。这首词的咏物和表达情意,作者用了暗示、联想等手法来实现的。一、二、四句均在咏柳,描写柳,但并未点出柳字。而分别用了借代、比喻、典故等修辞方法暗示出来。这种手法既是造成这首词婉约含蓄风格的重要因素,同时也增加了读者想象的余地。▲
温庭筠的几首《杨柳枝》词描写的是京城长安的杨柳,联系作者的生平,这首词很可能是作者中年进京应考时游览宜春苑时所作。每当春天之时,微风吹拂,犹如十三女儿的舞腰一般妩媚动人。温庭筠写下了八首《杨柳枝》,这首即是其中之一。
温庭筠(约812或说801、824)年—约866或说870、882年)唐代诗人、词人。本名岐,字飞卿,太原祁(今山西祁县东南)人。富有天赋,文思敏捷,每入试,押官韵,八叉手而成八韵,所以也有“温八叉”之称。然恃才不羁,又好讥刺权贵,多犯忌讳,取憎于时,故屡举进士不第,常被贬抑,终生不得志。官终国子助教。精通音律。工诗,与李商隐齐名,时称“温李”。其诗辞藻华丽,秾艳精致,内容多写闺情。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,为“花间派”首要词人,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。在词史上,与韦庄齐名,并称“温韦”。存词七十余首。后人辑有《温飞卿集》及《金奁集》。
君不见伯成子高让侯爵,在野终年自耕穫。下风趋问礼徒勤,俋俋田间事无落。
又不见于陵仲子推相位,为人灌园刈葵藿。抱瓮区区同汉阴,不糁藜羹有馀乐。
古来贤达有如此,志趣未可常情度。力辞富贵居贱贫,凛若风霜陨轻箨。
邵平本自侯东陵,秦破国除休一壑。当时汉祖疑酂侯,置卫增封意非薄。
众宾皆贺平独吊,一言转祸推先觉。以兹智略佐风云,复取故封何所怍。
归来种瓜青门外,灌溉锄耘甘寂寞。长安之东壤尤美,翠蔓离离照城郭。
秋阳正炽瓜正肥,解衣摘实如俛鹤。儿童随立形骨清,挈笠携筐助操作。
遂令世美东陵瓜,身后高名动寥廓。屠贩曾闻封绛灌,奴仆从来兴卫霍。
高鸟已尽良弓藏,更有韩彭辱囚缚。何如终老守瓜畦,自饱饱他真不恶。
龙眠也是可怜人,画此端令事如昨。世间如画画如梦,聊为作歌资一噱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鲟黄不减鲸与鳣,逆风鼓鬣喷腥涎。渔人不顾浪如山,谈笑坐致扁舟前。
一钩香饵不得去,何用大网相萦缠。挥刀纷纭脔肉骨,巨口噞喁诚可怜。
珍鲊万瓮不论钱,头颅万里赪行肩。星郎日参玉版禅,颇厌蔬食供盘筵。
尚书亲作孟宗寄,坐觉匕箸生春妍。却笑多事张茂先,光怪异说空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