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95—1646)浙江东阳人,字九一,号玉笥。天启二年进士。授番禺知县。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,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,尝谏帝“求治太锐,综核太严”。七年,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。以农民军势盛,请割安庆等府,另设巡抚。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。十六年,以清兵入畿辅,下狱,旋得释。命赴江南练兵输饷。南都陷,请鲁王监国,任兵部尚书,督师江上。还守东阳,兵败投水死。有《吴中水利书》、《张忠敏公遗集》。
良游荷胜招,忽与人境别。木落山更苍,地暖气初冽。
稍寻奇俶观,遂竟灵异说。境缘二井胜,事匪茫昧设。
灵气通山泽,寒潮应海月。甘液岂泉蒙,春流因雷发。
妙理信中感,神机岂外泄。汲同神瀵滋,饮异醴源竭。
山根潜地肺,水道走石穴。久闻有此言,每令心赏绝。
游思六合外,归补水经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