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昔我所居,巨室高门。或出或处,笑傲乾坤。终日熙熙,省定晨昏。
致君泽民,兹志常存。
今我所居,圭窦荜门。俯首折腰,如坐覆盆。终日譊譊,形弊神昏。
死所未知,旧事谁论。
人亦有言,祸福无门。忠孝弗著,淫侈实繁。天其罚我,我又奚怨。
傥谨言行,或反丘园。作为此诗,以告同阍。